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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四停四”8月1日起正式执法,这些热点问题你需了解

发布日期:2018/7/25 0:00:00

“开四停四”7月份执法过渡期即将结束

8月1日开始正式执法

管理细则你搞明白了吗?

8月1日开始执法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7月1日正式实施

为便于市民熟悉《通告》措施

7月为执法过渡期

目前,执法过渡期即将结束

8月1日起

对进入管控区域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广州交警将进行拍摄取证

7月份车辆行驶信息仅作为管理监测数据参考

将在7月31日统一做“清零”处理

8月1日零时起对车辆行驶信息进行拍摄取证

并作为“开四停四”措施执法依据

即最早8月5日零时

将可能出现第一辆

违反管控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希望,不是你的爱车!

天眼密布,没有侥幸

广州交警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

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监测

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

对于违反“开四停四”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相关行驶信息会被组合起来

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

车辆违法情况一目了然

所以

请不要心存侥幸

“天眼”恢恢,疏而不漏

一分钟熟记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主要内容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开四停四”管控区域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即在上述时间内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即无论行驶或停驶

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违反管理措施如何计算和处罚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

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温馨提醒

1.城市高速公路可正常通行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行经广州市区内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的,不受“开四停四”管控措施管控,任何时间均可正常通行。

2.7月31日起查询预约登记审核结果

已经申请预约登记的市民,可于7月31日起在申请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3.违法通行被处罚后必须停驶满4天

非广州市籍车辆违反“开四停四”管控措施的,当天仍被计算为在管控区域内通行,车辆必须停驶满4天才能继续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否则,车辆每次进入管控区域,每个自然日都将被处罚1次。

为方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出行

蜀黍还为大家准备好了神器

广州开四停四小程序

可以助你规划调节出行日期

避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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