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周密组织、精准发力,有力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今年1-8月份,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速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居全市前列,批捕率也居全市前列。依法批准逮捕了“8103”园夏村刘某某涉黑案件、“408”红星村梁某某涉黑案件、肖某某涉恶团伙案的相关犯罪嫌疑人40余人,这些重大案件的办理,有力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还基层群众一片和谐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确保打击精准。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的案件会商机制,强化检察引导侦查职能,对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检察机关都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基础、确保办案质效。在办理“408”案中,在公安机关前期开展大量侦查取证工作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及时引导侦查、完善取证,该案2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最后被全部批准逮捕。
为切实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和震慑力,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协调处置。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办案组,集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建立公检法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快捕快诉快判,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过程中,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深刻把握白云区区情特点,深入研判黑恶势力犯罪新特点、新动向、新问题,特别是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中黑恶势力犯罪突出这一情况进行重点研究,准确把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做到打击有力、不枉不纵。
接下来,白云区人民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坚定政治立场、严格依法履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