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行动方案》要求看待乡村旅游发展,业界纷纷表示,乡村旅游已经走在融合发展前列。
近年来,我国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乡村正在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汇集点,相继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重大政策,以及此次印发的《行动方案》都为乡村旅游发展带来政策利好。
“乡村旅游是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最早的领域,从融合的深度和广度看,都是旅游+最具代表性的领域之一。”在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吴丽云看来,无论是早期的旅游与园林、乡村的融合,还是现在旅游与民俗、农业、林业、渔业、文化、艺术、体育等多产业融合,“乡村旅游融合的范围不断拓展,融合深度持续深化,正成为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最具引领性的区域。”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李柏文认为,乡村旅游已经走在融合发展前列,且不缺乏生动实践,“乡村旅游是一个良好的融合发展平台,通过与空间融合形成旅游特色村镇、乡村民宿、农家乐、社区旅游等,通过与产业融合形成农业旅游、水利旅游、森林旅游等,通过与事业融合形成乡村体育、乡村文化、乡村研学……”旅游业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与乡村其他产业的集群化融合,形成乡村产业体系,将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成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恒久动力。“旅游是城乡交流的桥梁,可以加强城乡旅游一体化方面的制度与政策供给,形成城市反哺乡村的格局,形成我国居民共享城乡双空间的现代生活模式。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生态敏感的乡村地区,应重点发展旅游经济,打造成片的旅游功能区。”李柏文说。
在林芝市鲁朗景区管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黄细花看来,13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将有力推动乡村旅游大发展。乡村旅游业将有更大作为、更大担当,成为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致富和农村环境改善的重要渠道。
“富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和条件,以售卖美景和文化为核心的美丽产业——旅游业,将促进文化传承与保护,有利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结合鲁朗国际旅游小镇走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之路、带动林芝旅游业转型升级的经验,黄细花说,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兴旺是前提、生态宜居是基础、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根本、生活富裕是目的。建议在全国创建一批旅游特色村庄,开发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乡村旅游产品,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乡村民宿、乡村度假村等,加快打造一批旅游特色村、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示范带动全国乡村旅游建设。
为落实《行动方案》,吴丽云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建设。培育乡村新业态、新产品,培养产业集群,需要更多优质市场主体进入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建设之中,各地应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人才建设,对当地百姓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技能培训和市场观念、市场意识的引导,循序渐进,进行智力帮扶,最终帮助当地人更好地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乡村旅游,走好融合发展之路。此外,乡村旅游发展还应围绕乡村资源、农业资源和乡村文化做文章,保留乡村旅游的特色。乡村节日文化和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等,既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又要避免庸俗化,保持乡村文化的淳朴、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