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万佳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通篇贯彻优质旅游发展理念,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质扩容,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颇有成效,却也存在发展不平衡、质量不均衡等问题。对此,北京联合大学教授李柏文说,我国江浙等东部地区乡村旅游发展质量总体不错,但全国发展质量不均衡,总体发展质量不高。我国乡村旅游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与日本、欧洲乡村旅游的品质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吴丽云说,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已有了很大提升,但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地方乡村旅游发展阶段不一,有的尚处于农家乐阶段,有的则进入了以休闲、体验、度假为主的相对高级阶段。但大多数地区仍处于相对粗放的初期阶段,滞后于市场需求。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冯凌表示,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和巨大成就,在国内旅游市场中可以用“三分天下有其一”来概括。
由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规模大、地域分布广、各地发展起点和基础不同,发展质量和水平也参差不齐。东部沿海地区、大城市郊区已经出现乡村度假、乡村旅居等升级业态,但中西部大部分地区还处在乡村休闲甚至农家乐的初级阶段。
正是基于这样的现状,《行动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李柏文说,多部门推动有利于部门资源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和政策集成,有利于制定“一揽子”系统解决方案,形成乡村旅游发展合力和规模效益。针对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难点,《行动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政策清晰、方向感很强,对地方和企业来讲,非常务实管用,对于未来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吴丽云说,《行动方案》将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由重数量发展转向重质量发展;由重民宿和景点建设转向兼顾民宿、景点、基础设施和乡村环境建设,打牢发展基础;由松散发展向规范化发展转变,提升乡村旅游的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将推动更多市场主体进入乡村旅游开发,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冯凌表示,《行动方案》提出的措施系统全面,对当前乡村旅游发展的“痛点”具有针对性,可以说把脉精准、出招实在。乡村旅游点散面广,一家一户、一村一寨的碎片化格局,需要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亟须弥补短板,在为“三农”服务的基础上,扩展为外来游客服务的设施容量和质量。
《行动方案》关键在落实。对此,李柏文说,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贯彻,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与典型经验的交流与学习,扎实推动政策落地。管理部门早期要发挥先导和主导作用,后期适度退出,充分发挥优质旅游企业示范作用,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中小微企业,迸发市场活力。要大力加强乡村旅游顶层设计,提高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化水平、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
吴丽云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出台细化行动方案,使方案真正落地。尤其要处理好规范发展和鼓励发展的关系,对处于发展初期的乡村旅游地,宜采取先鼓励、后规范的形式,允许先发展起来。对于发展相对成熟的乡村旅游地,可以通过标准,规范其发展,提升发展质量。
冯凌建议,要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和重视程度,不能任其自发生长。要科学编制规划,指导有序发展,因地、因时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形成百花齐放、差异有序、合理布局和供需对接的良性发展格局。要确保乡村旅游发展机制可持续,坚持规范开发和科学利用,加强乡村资源和环境保护,坚持以农为本,使乡村旅游发展惠及更多贫困群众,依托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多类主体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