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洋)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获悉,为做好《“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请抓紧申报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相关部门抓紧落实申报工作。
《通知》在项目申报条件中明确,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项目除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含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项目和此次新增的“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将下达到具体项目。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采取切块下达方式。其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将重点支持生态系统和遗产资源保护设施、生态巡护监测设施设备、环境综合整治、必要的科普教育设施以及其他符合试点要求的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暂不支持旅游公路、游步道、游览服务等设施建设项目。
具体申报要求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将申报的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根据轻重缓急排好顺序。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申请金额、比例等,需符合《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安排。要按照《实施方案》所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依照《实施方案》认真审核申报项目,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程序,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可如期开工建设。《通知》还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提出了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