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软硬实力不断增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就不可能建成世界旅游强国
□马振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在“厕所革命”、旅游交通网络、集散咨询服务体系以及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由“五大设施”和“六大体系”构成。“五大设施”是指旅游交通设施、旅游夜间娱乐环境设施、旅游环卫设施、旅游安全设施和能源通信设施;“六大体系”则包括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国民旅游休闲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安全保障服务体系以及公共行政服务体系。《指导意见》提出的四方面内容与全域旅游关联性强,是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时下最迫切和最重要的建设任务。
没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软硬实力不断增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就不可能建成世界旅游强国。
全域旅游要发展,基础设施需先行。做好全域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有系统性、全局性思维,服务旅游市场的多样化、服务化、个性化发展需求,树立“开放、完善、便捷”理念,既要健全旅游交通网、智慧旅游网和公共服务体系网,又要实现“三网合一”;既要构建全域覆盖、全面发展、具有目的地结构体系的全面性服务架构,又要突出服务的个性化与定制化;既要加大政府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又要从社会化角度考虑多种实现方式,着重解决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顺应文旅产业与金融产业发展的大趋势,考虑到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重资产”属性,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关键在于资金支撑。近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禁止国有金融企业协助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借债务的行为。以往借助高杠杆负债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探索多种形式的融资和实现模式,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实践证明,单纯的市场化企业很少有意愿参与“外部性”效应突出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布局,即便有,也只停留在“点”的区域,难以满足全域旅游发展需求。
笔者认为,可考虑选择PPP模式。目前,PPP项目多分布于市政工程和交通运输两大领域,服务于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的空间很大,应不断细化运作方式,确保PPP模式在旅游行业既能开枝散叶,又能防患于未然,做到政府和企业两方发力、双管齐下。
事实上,这方面探索已有先例。例如,PPP模式是华侨城在进行特色小镇等文旅项目建设时的惯用方式。华侨城拟以PPP模式联合国开行、中建、中铁、中铁建、中冶等央企,投资1000亿元完善云南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拟投资超千亿元打造的天回、安仁、黄龙溪三大旅游名镇,也是通过PPP的模式进行开发;华侨城此前还通过PPP模式推出“100个美丽乡村(资料、团购、论坛)”城镇计划等。目前,这些探索仍在推进中,具体成效尚待检验,但可以为破解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难题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