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印发了修订后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以下简称《分类》)。《分类》按照大、中、小类三层结构设计,新增了“休闲观光游览服务”中类,对原有“景区游览服务”中类所包含的小类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分类》仍然分为核心产业、相关产业。核心产业包括6个大类,保留了“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大类,但是名称修改为“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包括“娱乐服务”“景区游览服务”“休闲观光游览服务”3个中类。
新增的“休闲观光游览服务”具体包括:休闲观光活动,即以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等生产和服务领域为对象的休闲观光旅游活动;观光游览航空服务,即直升机、热气球等游览飞行服务。
“景区游览服务”中类所包含的小类进行了调整:旧“公园管理”小类更名为“城市公园管理”;旧“游览景区管理”小类分解为“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其他游览景区管理”3个小类;新增“自然遗迹保护管理”小类;旧“野生动物保护”小类分解为“动物园、水族馆管理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两个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