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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加强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联防联控

发布日期:2018/7/19 8:40:44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汛期暑期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的联防联控,切实发挥气象工作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减轻灾害性天气对旅游安全的影响。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旅游进入旺季,游客出行量大,安全风险较大。通知要求,各地旅游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联防责任制;加强沟通会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督促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涉旅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救助准备。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突发性、局地性强对流天气预报的精准化和提前量,强化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服务;针对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等,强化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旅游部门沟通,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为旅游管理部门提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生涉旅气象灾害事件时,要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预报会商和区域联防,准确提供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气象保障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旅游管理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建立长效、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旅游气象防灾减灾迈向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具备条件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自动气象站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依托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更新旅游管理部门安全负责人信息,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面向中央、省、市、县四级旅游管理部门责任人全覆盖;加强涉旅气象灾害风险知识、避灾自救技能的宣传科普工作,不断提高涉旅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为保障旅游安全气象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通知强调,双方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涉旅企业的督促检查,包括设施安全、气象观测设备、预警信息发布、责任人名录、应急预案和联防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极端灾害天气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不能及时治理的景区,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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