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
《办法》指出,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是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承担旅游培训和人才培养任务的机构,是为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提供旅游专业人才培训服务的平台。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要求,实行分批建设和分级管理。
关于基本条件,《办法》指出,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的依托单位应是具备良好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基础和一定行业影响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单位;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并有一支满足工作需要的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强、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具有满足旅游人才培训需要的教学和辅助设施;具有围绕旅游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紧缺旅游人才需求拓展旅游人才培训的能力。
关于运行机制,《办法》指出,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主要承担文化和旅游部示范培训项目和重点专项培训项目;承办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培训项目;面向旅游行业开展市场化培训;开展旅游人才培训理论研究,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
关于管理监督,《办法》指出,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实行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制度。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进行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检查。